近日,北大未名BBS出现一则帖子,称长期在北大未名湖南岸卖书的作家庄酷,周末摆摊时遭北大三名保安驱赶。此举引来学生跟帖辩论,有人认为学校对待残疾人不够宽容;也有人认为应该依学校规定行事。对此,你认为北大是否应该对卖书的残疾人宽容?背景介绍>>
近日,北大未名BBS出现一则帖子,称长期在北大未名湖南岸卖书的作家庄酷,周末摆摊时遭北大三名保安驱赶。此举引来学生跟帖辩论,有人认为学校对待残疾人不够宽容;也有人认为应该依学校规定行事。对此,你认为北大是否应该对卖书的残疾人宽容?背景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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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l涵AimE:从人性的角度上来看,应该宽容;从学校制度规矩的角度上来看,不应该宽容,这对其他学生存在着不公平性。这两者有矛盾,不能说哪个好哪个不好。任何的制度规定都是为了追求公平,而残疾人在生理方面存在着与常人不公平的因素,所以他们更应该在别的方面给予支持与帮助。在这种情况下,应更加关注人性化。
2011-11-13 22:16:18 0
qianchengli:不能因为其是残疾人就有特殊的待遇,对于残疾人来说特殊的待遇反而更侮辱自己,毕竟他是北大的学子,更应该懂得这个道理,要在学校规定的情况下行事
2011-10-29 08:53:07 0
追梦的道哥:学校的规定可以遵守,但是对待作家的态度,不应该是驱赶,至少是好言相劝。毕竟残疾人作家靠自己的一己之力也很不容易,我们应该多一些善良。同时保安的驱赶行为也影响了北大的形象。
2011-10-27 21:30:31 0
已有18条留言
1971Chinese:一个高等学府整天纠结在这些小事上面,况且做的小事都不对,悲哀啊。北大,中国文化的瑰宝,你的责任好像是应该培养出真正的能屹立于世界的推动人类进步的精英吧。而教育最起码的就是培养的人才有博爱,爱人类,爱民族,爱众生,当然更包括爱残疾人吧。
2011-10-23 19:54:30 2
明春update:规定一定是正确的吗?有法律依据吗?违不违反道德?我们学校很多规定都违反宪法,你说我们是按宪法办事还是按学校的规定办事?况且规矩是人定的,如果这个规矩于人于己都是弊大于利,那么这个规定还有必要存在吗?一所没有人文情怀的大学,无论它多富有多有名气,它始终是一堆垃圾!
2011-10-21 14:15:31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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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tt2:应该
2011-11-03 10:10:46 0
2010爱有天意:驱逐卖书人就是鄙视知识,更何况还是一残疾人,北大包容何在……
2011-10-25 16:08:33 0
無痕:规定就是规定。。也并不能因为是残疾人就可以接受。。此先河一开。。全国的残疾人是不是都可以去卖书了。。
2011-10-19 15:44:41 0
张纬:曾经在北大买过他一本书,真的不容易的,大冷天的就这样座在未名湖南岸的一条长凳上卖书。以下是他的照片: http://photo.renren.com/photo/sp/fomrMg6FkcH
2011-10-18 21:09:03 0